西安市中小学创客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响应新时代发展号召,落实《西安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创客教育的要求,探索信息时代学校创新的新途径和新载体,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雁塔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参加由西安市教育局举办的西安市中小学创客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和对象 创客创意大赛主要面向全区中小学的学生开展。 二、参赛项目及要求 本次大赛主要设立的项目是:创客智造项目。 该项目作品形态为实物成品,是学生结合社会生活实践和课程学习过程,自己动手实践制作完成的具有一定特色或功能的创新作品。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加工制作或搭建完成的实物成品,如趣味电子装置、互动多媒体、智能机器、玩具改造、传统手工制作、智能家居制作、各类DIY作品与工具等。 本次大赛对创客智造项目的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工具材料不限,既可以使用3D打印机、激光切割机、开源硬件等设备加工制作,也可以采取纯手工制造或利用相关材料搭建的方式完成;既可以使用传感器等电子设备将智慧生活融入作品,也可以从中国传统文化或工艺入手,选取身边各类容易获取的材料创造作品。 创意智造项目须体现原创性、体验性、环保性和趣味性,突出学生创意设计和亲手制作内容。作品设计和制作过程要结合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学、艺术等学科课程,以及综合实践、科学探究、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充分体现基于学习的创造与创新。鼓励利用3D打印、开源硬件、激光切割、电子元件、传感元件等信息技术手段或产品完成创意智造项目。 三、参赛程序与表彰推广 本次大赛采取初赛、复赛和决赛三级赛制。初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复赛由雁塔区教育局赛事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区进修校现教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决赛由市组委会对优秀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及展示。 本次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初赛:2017年12月17日至2018年3月15日。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申报,经学校初赛选拔后参加区级复赛。各学校务必做好推选把关,确保上报的区级复赛作品的质量和原创性。 (二)复赛:2018年3月15日至3月28日。区级赛事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的项目作品进行评审,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决赛。 (三)决赛:2018年4月—5月。决赛将于2018年5月25日前进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创客专家评委以现场搭建、演示、说明及答辩的形式,对学生现场完成的小组创客创意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名优秀创客创意指导教师。 (四)展演:邀请获奖作品和优秀代表队参加大赛在曲江创客街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等地举办的“六·一”展演活动。 决赛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市级获奖作品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通报表彰,并对参赛学校评选优秀组织奖。对部分具有商业价值的项目,向有关企业推荐,促进转化孵化。 四、具体报送要求 (一)所有参赛项目均需填写《西安市中小学创客创意大赛参赛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1份项目陈述PPT,从作者简介、项目背景、项目创意、项目内容、项目展望等方面进行介绍。除此之外,该项目的具体报送要求为: 申报创客智造项目,提交一份由作者本人对项目实物成品进行介绍的视频(不超过6分钟),并提交1份制作说明文档(包含至少5个步骤的制作过程)、1份硬件清单(如主要采用的制作材料、核心功能模块、采用的开源硬件、电子元件和传感器等)。如果申报的项目还涉及软件源代码,也需单独列出。全部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0MB。 (二)本次大赛接受学生个人和学生团队两种参赛形式,团队参赛一般不超过3人。每个申报者(团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要有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 附件:1.创客创意大赛参赛作品基本要求 2.创客创意大赛参赛申报表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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